梅毒
时间:2013-08-04 作者:天津静海男科医院医生
梅毒的唯一传染源是梅毒病人,不少人会发出疑问,梅毒是怎么得的?感染梅毒怎么办?和梅毒患者间有一般性的接触如吃饭、握手什么的会不会被传染?天津静海静海真美泌尿专科医院专家认为,一般不会被传染上,除非患者处于二期梅毒,他感染部位梅毒螺旋体非常多,这个时候你通过接触,手上接触部位正好有损伤,这个时候是可以传染上的,但是这种机会来说非常非常少。下面天津静海静海真美泌尿专科医院专家详细谈一下梅毒相关的知识。
梅毒是怎么得的?
(1)直接性接触传播。95%-98%的梅毒是通过性接触传播的,未经治疗的梅毒病人,在第一年内传染性最强,病人的皮肤、黏膜损害表面有大量梅毒螺旋体。因此凡和这些病人有性接触时(包括同性恋),皮肤和黏膜接触到病压倒损害处,都可传染上梅毒。特别是在皮肤黏膜有损伤时,即使是很轻微的损伤,梅毒螺旋体也很容易从这些部位侵入而引起感染,随病期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病期超过4年者,通过性接触无传染性。
(2)与梅毒病人接吻、握手、哺乳、妇科检查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接触。梅毒患者的皮损处或接触到梅毒病人沾污的物品用具而被感染,如接触梅毒患者污染的衣被、毛巾、食具或污染的医疗器械所引起梅毒的间接传播。
(3)血源性传播。输血时传染于供血者。
(4)产道传播。新生儿在出生时,头部、肩部损伤或接触了母体生殖器都能受母体阴部的螺旋体感染,而引起婴儿的后天性梅毒。
(5)胎盘传播。未经治疗的梅毒孕妇在整个病程都可经胎盘传播给胎儿。其中在一期或二期患者,血中螺旋体最多。如不治疗造成流产或死胎的约为50%,发生胎传播毒儿的危险约为50%,感染梅毒1年后的胎盘传播的危险性逐渐降为50%以下。病期超过4年虽通过性接触无传染性,但仍可传给胎儿,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
梅毒的个人康复护理和预防
梅毒发病经过缓慢,自觉症状轻微,早期患者会疏忽及早医治。在感染后9-12周转变为二期梅毒。二期梅毒症状主要是以皮肤粘膜损坏为皮疹遍布全身。三期梅毒60%左右患者出现呈树胶样肿症状,器官组织被穿孔,神经及心血管系统严重损害,严重危及生命,给组织器宫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因此要积极治疗。另外,一期、二期梅毒传染性较强,注意传染给别人。
(1)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规范用治疗原则。选择正规医院,配合医师坚持治疗,减少并发症、治疗疾病、及早恢复健康。治疗期间,患者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治疗。治疗后要求定期复查。
(2)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3)早期梅毒患者要求禁止房事。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如果患者未婚,那么待梅毒治疗后方允许结婚。
(4)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5)患病期间不宜怀孕。如果患者发生妊娠,治疗要尽早开始。是否保留胎儿,应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